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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太祖重视中外贸易的历史见证

      最近,《妈祖信仰与郑和下西洋》等在网上发表后,引起了网友极大的兴趣,今无意之中发现新浪博客中有有关旧作,特地转发。 2021-10-4

      □林劲松

      在8月11日《杂文报》“读书扎记”上,思晨先生在《再说“片板不许入海”》一文中,对我进行了反批评,他说:“朱纨是明朝武宗、世宗时的人,字子纯,长洲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明武宗离明太祖有多少年这丝毫不难计算,这期间的时间跨度不少于130年。这段记载怎么也不可能告诉我们明太祖重视中外贸易往来。原文‘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将吏不敢诘也。’是在明太祖去世多年后发生的事,是沿海豪强所为,官府不敢过问,说这和明太祖有关岂非笑话?”有疑必答,以达到共同认识。

      首先,明太祖朱元璋对中外贸易往来的重视是多方面的。据《明史》的《食货志五》记载:“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皆以驭边省戍守费。海外诸国入贡,许载方物与中国贸易,因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消其衅隙也。洪武初,设于太仓黄渡,寻罢。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琉球、西洋诸国皆恭顺,任其时至入贡。惟日本叛服不常,故独限其期为十年,人数为二百,舟为二艘,以金叶勘合表文为验,以防诈伪侵轶。后市舶司暂罢,辄复严禁濒海居民及守备将卒私通海外诸国。”这一记载告诉我们,明代对外贸易始于洪武初,在明太祖朱元璋的重视下,日益完备。茶市,明太祖在秦、洮、河、雅诸州设茶马司,规定“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通过茶市,国防所需要的战马不断得到补充。明成祖时,设马市三,以绢、布易马。正统三年(1438),设大同马市,“禁市兵器、铜铁”。我国海岸线漫长,后定宁波、泉州、广州三市舶司负责接待海外客人、客商,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定点、定时、定制度,有条不紊。且有原则性,“恭顺”者往来不受时间限制,“任其时至入贡”;“叛服不常”者则“限其期为十年”。明太祖这样做,称得上是世界上最早的经济制裁。这一记载还说明1368年明朝建立后,明太祖选择了和平发展的道路,重视中外贸易往来,实行和平外交路线,谋求有利于本国经济文化发展的国际环境,对叛服不常的日本,明朝政府自始至终采取克制、容忍、永不出兵讨伐,仅仅是领导沿海府县加强国防建设,防倭防盗。

      其次,明太祖重视中外贸易往来还和明初工农业大生产分不开。

      我国纺织业有着悠久历史,其产品在世界上有较高地位。朱元璋就首先要求农户广植桑、麻、木棉,让轻纺工业拥有自己充足的生产原料,尽快地恢复生产,去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明史》的《食货志二》说:“太祖初立国即下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麻亩征八两,木棉亩四两。栽桑以四年起科。不种桑,出绢一匹。不种麻及木棉,出麻布、棉布各一匹。”那时,桑、麻、木棉种植面积竟然占各农户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至三十,十分可观。而且还是硬任务,,任务完成者奖,税收轻微;不完成任务则重罚。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下令凤阳、滁州、庐州、和州每户种桑百株,随地宜种柿栗胡桃等物,以备岁歉。二十七年令户部教天下百姓务要多种桑、枣、和棉花,并教之植棉法。每户初年种桑枣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奏,违者全家发配充军。二十九年以湖广诸郡宜种桑,而种之者少,命于淮安府及徐州取桑种二十石,派人送到辰、沅、靖、全、道、永、宝庆、衡州等处(今湖南及广西北部一带),各给一石,使其民种之,发展这一地区蚕丝和丝织业,并规定二十六年以后栽钟的桑枣果树,不论多少,都免征赋。

      明初,赋税轻微。《明史》的《食货志五》说:“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十三年,吏部言:‘税课司局收额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四处宜罢之。’报可。胡惟庸伏诛,帝谕户部曰:‘曩者奸臣聚敛,税及纤悉,朕甚耻焉。自今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巾之类,皆勿税。’罢天下抽分竹木场。”字里行间洋溢着朱元璋“爱民”、“富民”的思想。其结果,工农业大生产终于在明初出现了。与此同时,在商人的努力下,各地名牌产品无不拥有自己的广大的国内市场。洪武末年,我国在籍人口已上了六千万大关,约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国内市场。这是明初工农业生产长盛不衰的原因。

      工农业生产上去了,人民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进口物品也增加了。永乐三年(1405),“以诸番贡使益多”,明朝政府开始征收进口税,“乃置驿于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以管之”。这说明和平发展的道路不仅有利于本国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也有利于中国和世界许多国家的贸易往来。

      其三,“片板不许入海”有特别意义。《明史》的《朱纨传》记载:“初,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承平久,奸民阑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机诸国入互市,闽人李光头、歙人许栋踞宁波之双屿为之主,司其质契。势家护持之,漳、泉为多,或与通婚姻。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将吏不敢诘也。”“片板”是什么?为什么属于禁运物资?当我们和“假济渡为名”联系起来,方知这是造船原料。“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说明明朝对外贸易中,禁运的物资不光是木板,还有别的。这说明明太祖有放、有禁的制度为后来人所继承和发展。在拙作《也说“片板不许入海”》中,我对这个制度予以新的评价,认为明太祖“开了对外贸易有放、有禁的先河”。我所以批评思晨先生断章取义,无限上纲,是因为他的大作仅仅引用该段话的头两句,并把嘉靖年间出现的乱子归罪于明太祖,显得不公平。在那时,海上走私猖獗,“将吏不敢诘也”,地方官员不敢过问,是因为朝中存在出卖民族权益的恶势力,谁过问谁就要遭受打击,丢掉乌纱帽直至生命,朱纨之死便是论证。

      综上所述,明太祖为了恢复和发展明初的经济,一手抓工农业大生产,一手抓中外贸易往来,欢迎世界更多的国家来中国贸易,无不效果显著,所以,思晨先生视“片板不许入海”为“闭关锁国政策”,也就成了无的放矢的了。

      写于2006年9月8日。

      说明:本文写于2006年9月8日。上月底,在网上查询时无意之中发现,有篇《“洋奴”无从读懂历史——明太祖“片板不许入海”?》发帖时间2006年9月13日,回复31条。百度称“林劲松先生则提出异议,大赞朱元璋的‘英明决策’”。遗憾的是,我的上文被采用,发表了;我的下文却没有采用,变成是我理屈辞穷,不战而逃的了!更重要的是,论争推动了学习,有了新的研究成果,使我对明太祖的对外贸易政策的认识深入了一步。幸好打印稿还在。所以,受网友们激励,笔者重打一下,再次试投。作者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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