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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樵创造《六书略》《七音略》与等韵图

      □余文烟

      郑樵《通志》的《六书略》和《七音略》是姊妹篇,把两部分合起来,对文字、声韵才可以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史记》以后的纪传体史书中有书或志,记录天文、历律礼乐、河渠、地理和食货等方面内容,却没有有关文字、音韵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缺憾。郑樵在《通志》中立此两略,是一个创造。

      《六书略》与《七音略》不能割裂开来,是因为文与字,声与韵是联系在一起的,字书说的是形,但形中有声;韵书讲的是声,但声又和形之差别有关系。郑樵说:“字书主于母,必母权子而行,然后能别形中之声。韵声主于子,必子权母而行,然后能别声中之行。所以臣更作《字书》,以母为主;亦更作《韵书》,以子为主。”独体为文,合体为字。而字又有子、母,生子为母,从母为子,语言中文与字及字之子母的形、声、韵是合在一起的。这里要多说一句,后世人把文字、音韵分成两种不同的学问,研究音韵的不大管文字,研究文字的则不留心音韵,这实在是违背了文字学的根本要求。

      《通志》设立有关文字、音韵的略,其出发点还是使史书有实用的价值。六书明,可以明经术,由此可以通经而致用。七音研究的价值在这一层外,还有一层更深的意义,就是郑樵所说的“宣仲尼之教”,最后可以达到“用夏变夷”的目的。这可以说是用中外文化交流的眼光来看待文字音韵研究的价值。

      对七音的分析,是梵僧传进中国的,梵僧传七音的知识,有其意图,即“欲以其教传天下”。而且由于七音是理解不同语言的意义的至关重要的一环,梵僧传七音也确实获得了相应的效应,梵僧的传播“虽重百译之运,一字不通之处,而音义可通”。中国的僧人也从中得到启发,确定了三十六“母”,以至于“天地万物之音备于此”。郑樵也由此而联想到,中国四境很远,中原文化、仲尼之教传播到一定地方就受到了语言的限制,为什么我们不可以由音韵着手,使中原与边地在语言上沟通,达到更加广泛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呢?下面所引的郑樵的一段话,反映了他研究文化的开阔的视野。

      今宣尼之书,自中国而东则朝鲜,西则凉夏,南则交趾,北则朔易,皆吾故封也。故封之外,其书不通。何瞿昙之书能入诸夏,而宣尼之书不能至跋提河?声音之道,有障阂耳。此后学之罪也。

      舟车可通,则文义可及。今舟车所通,而文义所不及者,何哉!臣今取七音编而为志,庶使学者尽传其学,然后能周宣宣尼之书,以及人面之域。所谓用夏变夷,当自此始。

      这是相当深刻的用心,音韵的研究是关系中外文化交流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要宣传中华文化,如果不打通声音之道的障阂,是不行的,所谓“用夏变夷”,只能从文化的意义上去理解。郑樵在音韵学方面的见识,可不可以说也是上世纪中世纪翻译学的卓识呢?可不可以说也是上一种大文化的观念呢?笔者可以这样来思考,也只有这样思考,才会认识郑樵立《六书》、《七音》两略的真正价值。

      在语言音韵方面,郑樵提出同样要反对盲目自大的封闭意识。

      他说:“皇颉、史籀之书,已具七音之作,先儒不得其传耳。”以后梵僧传入这方面的作品,“七音之韵,起自西域,流入诸夏”。江左地区由于诗学的发展,也产生了《切韵》这样的书,但不够严密完备。这正要求人们吸收七音的知识。而南北朝以后,诸如牛弘这样一些大儒,由于自己不能精通七音,便加以沮抑;还有的人因为中国从来是讲五音的,对七音之学的精妙,无法作出正确解释。

      郑樵竭诚欢迎外来文化中的精品,对于那些值得借鉴、值得利用的外来文化因素,他毫不犹豫地拿过来。郑樵在音韵学方面的成功体现了他把吸收外来文化和继承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精神。《通志艺文略二》说:“切韵之学,起自西域,旧所传十四字贯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谓之婆罗门书。”切韵也是自西域来的。至于等韵学作品,在郑樵之前有《七音韵鉴》,《通志·六书略》中也说:“观今《七音韵鉴》,出自西域。”《七音略·七音序》更反映出郑樵对外来文化热诚欢迎的态度:

      七音之韵,起自西域,流入诸夏。梵僧欲以其教传之天下此书。……臣初得《七音韵鉴》,一唱而三叹,胡僧有此妙义,而儒者未之闻。

      在中外文化已经开始接触和交流的上世纪中世纪,郑樵就能以开阔的眼光去认识和接受外来文化,并将其作为自己学术创作的参考。《七音略》正是以《七音韵鉴》为基础写就的。

      音韵之学在中国也是素有研究的传统学问,其缺点如郑樵所说“江左竞风骚,始为韵书,以通声音之学。”“江左之儒识四声而不识七音,则失立韵之源。”“江左之儒,知纵有平上去入为四声,而不知衡(横)有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为七音。纵成经,衡成纬,经纬不交,所以失立韵之源。”郑樵绘制了一个等韵图,《七音略·七音序》概括了这个等韵图的两个特点,第一,“明古人制字通七音之妙”。第二,“又述内外转图,所以明胡僧立韵得经纬之全”。什么叫“转”呢?等韵的转图源出梵音悉昙章,转就是以一个字母与许多母音轮流相拼,每一个等韵图以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韵母与三十六母一一相拼,相拼后的音得出来的字,排列成一个图。等韵图把中国传统音韵学的成果和梵文音韵上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用图表的形式全面而系统地反映出中国文字在音韵学上的特点,等韵图是中国文化和外来文化结合的产儿。

      中国最古的等韵图要数《韵镜》,其作者与成书代不详,估计是宋初的作品,南宋张麟之在高宗辛已年(公元1161年)刊刻了这个韵图。《宋史·艺文志》著录的还有释元冲的《五音韵鉴》。《韵镜》和《五音韵鉴》及郑樵《七音略》中的韵图的什么关系?《五音韵鉴》是否就是郑樵提到的《七音韵鉴》?这些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讨论,但《韵镜》的内容、排列字的情形,与《七音略》接近,还是毫无疑问的可以这么说,《七音略》的韵图是中国最早的韵图之一,郑樵的音韵学成就在中国音韵学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

      要了解郑樵的音韵学,首先要弄清“母”与“子”的含义。郑樵认为,“小学之义”,第一“当识子、母之相生”(《六书序》)。又说:“书契之本,见于文字。独体为文,合体为字。文有子、母,主类为母,从类为子。”(《总序》)《七音略》有《论子母》一篇,说得更具体:“立(疑为主字之误)类为母,从类为子。母主形,子主声。《说文》主母而役子,《广韵》主子而率声。”“《说文》以母统子,《广韵》以子该母”。又说:“《说文》定五百四十类,为字之母。”综上所引,可见郑樵说的“母”即为字的部首,“子”则是声韵。

      但是《七音略·论子母所自》中又说到“鱼为母,龙为子”等,可见母”及“子”又有另外的含义。

      郑樵的音韵学中还有“韵”、“音”、“声”的提法。《七音序》说:“韵者,声之本也,皆主于七。名之曰韵者,盖取均声也。”这说明了韵、声的关系。在谈到韵图时,郑樵又说:“今兹内外转图,用以别音声,而非所以主子、母也。这里的“别音声”,结合其韵图,应当是声母(三十六字母)与七音以及韵部与四声。平上去入为四声,声为声调;宫商角徽羽加少宫少徽为“七声”,七声又称七音,“音立一调,又称七调”。这里的声又是指声律或音律。对于郑樵在不同的地方使用的概念应当区分清楚。

      《七音略》全书分为43图,图中上部顶端横向两行标明三十六字母,即帮滂并明、非敷奉微(图中无此轻唇音者则未列)端透定泥、知彻澄娘、见溪群疑、精清从心邪、照穿床审禅、影晓匣喻、来、日,同时横向第三行是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七音。这二者把声母和声母的发音部位、声律结合在一起。每图纵向最左端是韵部的例字,如“东”等;最右端标明平、上、去、人四调。另外,每图左端标“重中重”、“重中轻”表示开口呼,“轻中轻”、“轻中重”表示合口呼。图中每个字的读音就由声母(结合声律)和韵母(结合声调)反切而来。如“笼”字的宋代读音即由来(半徵)东(平声)[lu](依王力《语音表》反切而出。韵图标明每个字的读音、声调和等呼。如“笼”字的读音、平声等呼在韵图中都清清楚楚标明了,这样纵横向查字,等韵书中叫归字”。

      《七音略》的韵图三十六字母排列与《韵镜》同,同时标七音:宫、商、角、徽、羽、半徵、半商,这是《韵镜》里没有的。《七音略》《韵镜》的韵部排列次序略有差异。《七音略》标韵部外,又标平、上、去、人四调,这也是《韵镜》里没有的。《七音略》列七音与四声,不应当仅仅看成是细枝末节的差别。这里包含了郑樵对文字音韵的见解,也包含了他要进一步归纳音韵以求文字之源的想法。郑樵说:“所谓声者,四声也;音者,七音也。制字之本,或取声以成字,或取音以成字。”他的用意是在《七音略》中寻求“制字之本”,研究郑樵音韵学、研究等韵学的学者应该注意到这一点。《七音略》与《韵镜》属于同一个韵图体系,但《七音略》在韵图上的创造应当给予充分的评价,特别是它把

      “四声说”和梵僧七音之学的成果运用到韵图中去,使韵图更周密完备,同时又体现出“制字之本”的想法。

      文字音韵的研究对于训释文字很有意义。《六书略五》中的《论急慢声谐》、《论高下声谐》、《论谐声之惑》、《论象形之惑》和七略中的《谐声制字图》集中了郑樵在训诂学上的见解。研究中国训站学发展的历史,同样要注意这一部分。这里举两个例子。

      ①因音求义。“董正之‘董’,亦为督查之‘督’者。东董冻督故也”。又“改更之‘更’,亦为变革之‘革’者,更梗更(去声)革也”(《六书略第五·论高下声谐》)。以“督”训“董”,以“革”训“更”,由阴阳对转,因音求义。

      ②因形求义。“武”字,《左传》训释为“止戈为武”。郑樵另有新解,以为以“戈”合“止”为“武”,只是以二母文相合,“戈”、“止”皆部首,这是取其义的解释。又说“武”,从戈,从亡。从戈以见义,从亡以见声,这是以形声字训释武字。“武于六书为谐声,武戈类也。武之从亡,亦犹‘戰’之从‘單’……皆声之谐也。武从亡以见声,可证之古文歌舞之舞作‘’,撫之撫作(),廡之廡作‘’,于古并从“亡’,于今并从‘無’。而‘無’于篆文亦从‘亡’,则‘武’之从‘亡’,又何疑焉”(《论谐声之惑》)。郑樵的解释我们不能苟同,但他作为一家之说提出来,姑妄备之吧。

      《通志·六书略》中关于六书的理论也是郑樵训诂的理论,其中对文字的形、音、义的相互联系及变化进行的细致的分析,以及《七音略》归纳谐声制字的不同情况,对于训释文字很有价值。

      《夹漈遗稿》中有一篇《寄方礼部书》,其中有一段是显示郑樵对文字训诂的见解。

      且如“主”字,本义则灯炷也,故其字像灯炷之形以为主守之“主”者,借义也。盖主守之“主”,与灯炷之“主”,同音故也。又如“笑”字,本义则小箫也,故其字从竹、从夭。以为笑语之“笑”者,借义也。笑语之“笑”,与箫笛之“笑”,同音故也。此之借音。

      借义者,如恶(曷各反)、恶(鸟路反)、復(房六反)、復(扶又反)是也。丑恶之“恶”,本义也,以其丑恶则可憎恶,故为憎恶之恶”。报復之“復”,本义也。以其有反报之义,故借为復再之復。此之谓借义不借音。

      如风虫之“风”,本义也。以其虫因感吹嘘之“风”,故又借为吹嘘之“风”。如疋足之“疋”,本义也。以足有迹可循,故又借为疋骑之“疋”。此之谓为音义俱借。凡樵读书之注,以“亦”、“或”二字立例。言“亦”者,与正体同音及同义也;言“或”者,借体及借义也。

      郑樵的训诂文字把形训、音训,分别出本义、转借义及引申义,说得很有条理,并且他在注书时,立训释文字之例又有一些新解。在这方面,我们还应当结合《通志》中的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分析。也许还有很多不贴切、不准确甚至错误的地方,但郑樵作出的努力,对人们还是有很大启发的,对今后继续研究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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