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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干臣直吏方良永

      明朝弘治三年(1490年),莆田城内草舍里(今属荔城区梅峰居委会后塘)方家兄弟同登进士榜,一时轰动乡里。据《明史》载,两人日后均有建树,其弟方良节官至广东左布政使,其兄方良永更有“干臣直吏” 之誉,官至右副都御史,刑部尚书,政绩显赫。

      方良永,字寿卿,号松崖,生于明景泰五年(1454年)。初授官时赴两广督催欠款,即以廉洁奉公为布政使刘子夏赏识。回京后,授刑部主事,审案公正求实,不袒权贵。不久,升员外郎,擢广东按察佥事,摄海南兵备。时值岛上大盗符南蛇作乱,他精心策划,会同诸道兵力成功剿灭。从此地方安宁,民众自发为他立祠纪念。朝廷亦嘉奖之,推补海北兵备。众贼寇惧怕良永,多作鸟兽散。少数顽抗者,均被方良永逐一擒拿,海北很快恢复安宁。

      方良永平日待人谦和,临事则廉明刚正,不畏权势,敢言敢为。正德元年(1506年),明武宗继位,方良永外任期满返京。适逢太监刘瑾弄权,官员上朝需向他作揖,唯方良永拂袖而去。同仁恐惹事,劝其另行拜谒,可他始终不为。后幸得刑部郎中周时敏保护,方免刘瑾陷害。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诛,方良永任湖广按察使,率先禁止官衙私买。不久,改任广西按察使,又率二司暗察巡抚御史朱某不法奸行,朱某畏罪潜逃。半年后,又提拔为山东右布政使。

      正德九年(1514年),吏部考察百官,方良永名列才学兼优、政绩显著的16人之一,转任浙江左布政使。当时,武宗义子钱宁私自用纸钞勒索百姓,强行以二万换回白银三万两。朝中大臣不敢出一言,唯方良永不惧威势,愤然上疏弹劾:“迹其所为,在子为不孝,在臣为不忠,在法为必诛。”奏请武宗治罪,“明正典型”。钱宁又恨又怕,陷害拉拢,均未得逞,再也不敢妄行,纸钞法被废禁。

      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即位,钱宁伏法。御史朱节、沈灼力荐方良永,出任右副都御史巡抚郧阳。他以母老上疏请求回乡终养,直至母卒服丧期满。嘉靖七年(1528年),出任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即今南京)。行至浙江,老病复发,自知“吾其休矣”,未报朝廷便回家乡。途中,朝廷授方良永为刑部尚书,遗憾的是未接到任命文书便去世,终年74岁。朝廷赐其祭葬,追谥“简肃”,身后留有《方简肃文集》11卷传世。 留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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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良永(1454~1528年),字寿卿,号松崖,莆田县城内草舍里(今城厢区梅峰街后塘)人,明景泰五年(1454年)生。

      弘治三年(1490年),良永与弟良节同登进士第,授刑部主事,转员外郎,擢广东按察佥事,摄海南兵备。时琼州(海南岛)巨贼符南蛇作乱,良永精心策划,会同诸道兵力齐心把其剿灭,地方得以安宁,琼人为他立祠,朝廷嘉奖良永,推补海北兵备。海北众贼惧怕良永,望风解散,只有黄李帅不服,良永一鼓把他擒住,海北才得安宁。

      良永外任期满返京,适逢武宗初政,太监刘瑾弄权,武宗不御殿,朝见者至左顺门行顿首礼,鸿胪官引良永行礼毕,又欲引其向刘瑾作揖,良永拂袖而去。有人劝良永另行拜谒,以免惹事,他始终不从,因而触怒刘瑾。刘瑾欲以海南命案加害,幸得刑部郎中周时敏竭力辩诬,才免于祸。

      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良永被起用为湖广按察使。不久,改广西按察使。半年后,良永又被提拔为山东右布政使。正德九年(1514年),良永被吏部列为政绩显著、才学兼优的16人之一,转浙江左布政使。时武宗义子钱宁,置纸钞换白银法,勒索民众,先遣人用纸钞二万,发往浙江十一府,换回白银三万两。良永不顾钱宁气焰嚣张,疏劾其负主欺民罪行,疏言:“迹其所为,在子为不孝,在臣为不忠,在法为必诛。”请求武宗治钱宁之罪,以“明正典型”。纸钞法因此被废。不久,良永以母老疏乞归养。

      嘉靖元年(1522年),世宗登极。钱宁伏法,言官推荐良永,拜右副都御史巡抚郧阳,良永仍以母老疏乞终养。未几母卒。嘉靖七年(1528年)服满,起用为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行至浙江,病发,自知“吾其休矣”,连疏乞请致仕。未上报朝廷,就回故里。在良永病归途中,朝廷任命他为刑部尚书,他尚未接到文书而卒,终年74岁,谥简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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