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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徐素瑜

      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记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徐素瑜

      “对家暴说不,你用法律为姊妹们摆脱噩梦;以真情动人,你让10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基层维权16年,你初心不改;创新调解新模式,你牢记使命;以法为基,以情感人,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的,是你!”

      这是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委会给予徐素瑜的颁奖评语。80后的徐素瑜是我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前不久获评“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在基层一线从事妇女维权工作16年来,徐素瑜妥善处理了信访案件3500多件,让10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接访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居全省前列。她跟踪办理40余起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特大案件,其中两起案件被全国妇联评为2015年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我经常被打,他还威胁我,我不敢离婚,该怎么办?”2018年,残疾妇女卢某来到市妇联反映其长期遭受丈夫家暴,并且丈夫威胁她不得提出离婚。

      对方惊恐求助的样子,徐素瑜至今记忆犹新。“对家暴必须‘零’容忍。”徐素瑜一边安抚卢某情绪,一边迅速启动反家暴联动机制。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多方奔走,积极联系法院、公安、司法、残联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法院发出全国第一份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到最高院、全国妇联、省妇联的肯定。

      在跟踪办理的过程中,徐素瑜看到卢某家庭困难,强烈的爱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让她决心帮到底。为此,她制定了一整套帮扶方案,一方面将卢某纳为救济慰问对象,送上慰问金,另一方面协调附近百货公司为卢某提供就业岗位。另外,还与卢某生活所在的社区协调解决其两个孩子的就学问题。

      最终,卢某成功起诉离婚,她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使徐素瑜更加懂得了妇联维权干部的使命与崇高。“作为一名妇女维权干部,我最大的追求是让弱势妇女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同样的暖阳。”徐素瑜表示道。

      作为全省地市一级妇联系统里唯一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徐素瑜善用法治思维,注重从政策层面推动反家暴联动机制的有序运转。在她的努力推动下,我市成立了以公、检、法、司、卫、民、教等多部门组成的全省首个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公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莆田市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探索出反家暴训诫书样本,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建设平安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徐素瑜始终把这一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早在2007年,她就联合法院探索推进调解衔接机制,被全国妇联列入《基层维权工作示范100例》,被省妇联授予“妇女工作创新奖”并在全省妇联系统推广。

      在互联网高速运转的时代,徐素瑜创新“互联网+妇女维权”的思维,采取“线上+线下”调解模式,通过线上妇联干部一部手机、一个APP、一间虚拟会议室,随时随地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在线合力调解;线下依托基层村(社区)妇女维权站、妇女之家、网格站点,构建“纵横交错”的排查化解网络,第一时间化解夫妻矛盾、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

      十六载寒暑,春华秋实。徐素瑜先后荣获全国妇联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省、市“三八红旗手”等10余项荣誉称号,逐渐成长为集经验、善调解、懂法律、重实干于一身的一线妇女维权工作者。

      “我是妇联干部队伍中的普通一员,我所从事的工作是妇女维权工作的一个缩影。这一路走来,我坚信只要带着责任心去做,带着爱心去做,带着耐心去做,即使平凡的岗位也会充满激情,焕发光彩。”面对来之不易的荣誉,徐素瑜表示,妇女维权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未来,她将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继续前行。 湄洲日报记者 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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