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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化府城隍庙与莆田县城隍庙

      “城”即城池,或称城里,就是被城墙围起来的地方。“隍”即护城壕,或称护城河。它是沿城墙外面并与城墙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即青坎)开挖的河沟,作为护城的一道堑障,“城”与“隍”两字合称“城隍”。

      道教把“城隍”纳入了自己的体系,凡是建城的地方,就建有“城隍庙”,“城隍庙”里供奉的主神就是“城隍爷”(简称:老爷)。所谓“城隍爷”就是城市的守护神,也是护国安邦之神。他不但管领阴间亡魂、野鬼;还负责惩罚阳间为非作歹的不肖之徒,记录善恶轮回报应的执行情况。本来这些胡扯全属无稽之谈,却也照搬了人世间的行政机构层次,划分为京城、省会、府、县级(沿海的“卫”,边疆的“关”,特殊的城镇、隘口也建有城隍庙。例如莆田的“平海卫”、“莆禧”和“新县”等)。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公元1368年建立了明朝。他特别重视宋末抗元殉难的忠臣烈士。据《明史礼志》卷五十载:明太祖所定各地崇祀名单,敕封庐陵(今江西吉安)祀文天祥,福州祀陈文龙,兴化祀陈瓒(陈文龙的宗叔,抗击元军的英雄),据此人们尊称陈文龙为福州(省会)城隍庙主神,陈瓒为兴化府城隍庙主神。陈文龙与陈瓒是南宋兴化二位忠臣,令人钦敬!这也是兴化府城隍庙深受民俗崇拜,香火经久不衰的主要原因吧!

      (甲)“兴化府城隍庙”(简称府城隍)

      创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弘治二年(1489年)初建正殿,万历十九年(1591年)建仪门,天启四年(1624年)建后殿。城隍庙自创建后历经宣德五年(1430年),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崇祯四年(1631年),和清代至光绪年间,先后由地方府、县官员和庙的主持负责维修或扩建。整个城隍庙的建筑群和构筑物自南向北的序列为:屏墙、外石埕、庙大门、前内埕及甬道、仪门、戏台、后内埕及甬道、月台(正殿丹墀)、正殿、后殿。另正殿前东西两庑(十八司),正殿东边为如心社,右边为体仁堂,清同治及光绪年间地方人士在此设立慈善组织,在西边还建了道居、客寮、保管室及炊事房等。

      位于城隍庙东侧约30多米处,原有一座“二忠祠”大门坦,大门朝南,向庙前路。门楣肚板上书“二忠祠”三字,但走进大门坦见到的却是自南至北的几幢民宅,却见不到“二忠祠”的原来建筑规模。更可惜的是“二忠祠”大门坦于2001年旧城改造时被拆毁。城隍庙西侧,原有一座陈氏“节孝祠”,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拆除,但祠堂大门前外埕西边的一株古榕树,而今被圈进医院门诊大楼前埕东侧。

      据记载:兴化府城隍庙原占地面积18市亩(换算为12,000平方米)。往昔的确颇具规模。而后由于诸多历史原因,以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间,整个庙宇的建筑群被改作他用或改建为商业店铺等。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仅存受损的仪门及比较完整的正、后殿。近年来,经募资修复了正殿、后殿及仪门,新建了城隍庙大门,今庙貌焕然一新。2001年兴化府城隍庙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然“府城隍”昔日的旧貌若何?有关轶事趣闻等,尚少比较全面的叙述。更令人费解的是,曾几何时好事者在简介文章中竟错把兴化府城隍主神陈瓒加上“系南宋状元”的甲第头衔。因此试就少年时居住在城隍庙附近的所见所闻,概述如下,遗漏之处,爰俟知情者补充之。

      (1)“屏墙”:屏墙竖立在外石埕南边,外石埕是庙前路的通衢大道。为了不让污秽不洁之物和犯禁忌的行人通过,诸如:运送粪便,出殡送葬行列等,凡属此类事物必须拐入屏墙背后的通道走过,以免触犯神明。因此屏墙不同于照壁(或照墙),它的功能是起遮挡作用,其建造时间据镌刻在仪门廊沿石柱上的文字记载:“万历甲寅年(1614年)主持杨大王官、郭稷募建大门,竖屏墙,砌甬道庙埕诸处。”另一种有趣传说:家住在庙前“铁树里”的陈经邦是天上“文曲星”下凡,他少年未出仕前每次路过城隍庙大门外时,供奉在正殿中央的城隍爷软身坐像,都得主动站立起来向陈经邦致意。此怪现象被“庙祝”(宫公)发觉后转告陈经邦的祖父,乃祖方知孙子日后必成大器,特地捐资建屏墙,并要陈经邦以后从屏墙背后小道通过城隍庙,免得麻烦城隍爷起立。当然这是笑话一则,但也可以增添“屏墙”的浪漫色彩吧!

      “屏墙”的造型颇具特色;整个构筑物的立面为凸字形,中间正面墙宽约9米,高约6米。两翼墙一端接正面墙,另一端稍偏北,使两边翼墙呈八字形。翼墙宽约4米,高约5米。屏墙顶部用筒瓦砌压顶。基墙用二遍凿加工的条石砌筑,高约1.8米,上部用角砖砌墙体,除基墙,出盘腰线,4个角砖连墙礅为清水墙外,其它全部用线筋灰抹面。“屏墙”背面(南面)系城隍庙张贴“疏榜”的布告栏。

      中间墙面的框池内壁,采用泥塑浮雕与水墨画相结合的组画;画一条在海空翻腾的神龙,龙首居左上方,应用高浮雕表现整个龙首及自龙口中吐出的一束水瀑,喷射向正中位置的“禹门石”。“禹门石”下部淹没在海浪中,龙尾在右下方,四条龙脚及几段半隐半现的龙身,则采用浅浮雕显示。凡龙鳞、脊鳍、海空乌云、海里浪花等,则用浓淡墨相间描绘和渲染,整幅画面非常生动,两边翼墙面分别用水墨绘“松鹤图”及“竹鹿图”。据传说:抹面纸筋灰里特地掺和糯米粥稀浆,故耐日晒、风吹、雨淋而不起壳。

      (2)“庙大门”:庙大门自东至西为五开间。中开间较宽约5.4米,大门居中,宽约3米,高约4米。双扇庙门两旁置“抱鼓石”一对。内连“荷叶礅”旁开凿木门槛插槽,门楣上外伸两支六角形门簪。门额正中高挂立匾一方,上横书三小字为“兴化府”中直书三大字为“城隍庙”。庙大门南北进深两开门(约7米)隔墙居中分前后各半。前后廊沿各立元木檐柱两根,八角形石柱础。方整石板铺地。庙大门外廊东,西端两间为神龛,分别泥塑一尊相对而坐,约3米多高的“把门将军”坐像。将军身着盔甲,怒目圆睁。右手执剑,左手作有所指状,左边一尊有胡须,右边一尊较年轻无胡须。神龛前面垂挂黄布宝帐。二、四间廊沿石上设“木扦栏栅”一排,2米高。庙大门内东,西端两间为“宫公”住房。亦相对开门。庙大门与外石埕高差约0.45米,三级石台阶。与内埕高差仅0.26米(两步用一块条石,高0.13米)。外石埕的东北及西北遗存有旗幡杆石夹各一合。

      (3)“前内埕”:前内埕东西宽约28;(至围墙边);南北长约15米。庙大门至仪门中间用方整石铺约8米宽甬道;两旁均为泥地。靠东面围墙建一座砖砌宝塔式的“字纸炉”,专供焚烧从各地运来被人丢弃的字纸及破旧书籍。靠西面围墙建一座同样的焚烧炉,命名“贡银炉”,专供焚烧贡银,纸钱,冥币。另凡做完“道场”撤下的用芒梗,竹蔑扎架,五色有光纸糊成的“亻夫使马”“武士”“男女侍婢”“锦缎架”等众多迷信品,只能放在泥地上烧(故两旁不铺石板)。

      关于“字纸炉”有一段耐人寻味的传说:莆田自古被誉称为“海滨邹鲁,文献名邦”,把莆田比喻为类似山东曲阜出孔子,邹县出孟子那般的海滨城市,这有些过誉了。但莆田城具有传统的文化底蕴,把字等同于文化,文字就是文化记录的表达符号,如果有人乱扔字纸,那是对孔、孟的“大不敬”。有好事者就将从各地拾来的字纸及破旧书籍特地送到城隍庙里焚烧,字纸灰待沿海渔民来城运回去,可以派大用场哩!原来渔民们出海捕鱼时,最烦恼的事就是在海面碰到较小个的水母群体(水母又名海蛰,莆方方俗称“套”),因为水母是属于软体的浅海生物,它体内含有自卫性毒素,假如被水母蛰到,会肿疼难忍,鱼群遇到水母群体,也要畏而远之。同时因其个体尚小,达不到捕捞的经济价值。渔民们在海上遭此际遇,也奈何不得它!唯有用撒字纸灰的祖传土办法;让字纸灰漂浮海面形成漆黑一片,把水母群体赶走,然后才能捕鱼。另外渔民们还迷信字纸灰有平息风浪的功能,撒在海面上就能“平安无事”,此种说法,在旧社会里靠讨海营生的渔民们,宁可信其真,聊作自我安慰罢了!

      (4)“仪门”:仪门创建于1591年,已有四百余年了。其间也经过多次的修缮,至今还明显地可以见到维修时的加固措施,那就是在构架两边挑梁(悬臂梁)外伸端(檐檩下面)底下加固的那根上用方木柱,下用方石柱接合的支撑,顶住悬臂梁不下垂。

      仪门面宽七开门,中开间宽5.2米,设中门,二、六开间各设东门及西门。两山墙及纵向中间隔墙为砖石砌体。七开间共用六榀三本落地木构架(前后檐各用六根元木檐柱)。前檐除中开间外,其余六间都建石栏杆(宋式单勾栏),后檐在二、三、五、六开间建石栏杆。仪门中门的南面门额上挂一块上书“看报应”的立匾。北面门额上挂一个长约2.6米,宽约1.2米的大算盘。据说:凡是经济纠纷帐算不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城隍庙借用大算盘,并在城隍爷面前算,就可以把帐算清。仪门的东门及西门原先也有匾额,但东门南面门楣上所挂的匾额最有意趣,匾上面用正楷书写“你来了吗?”四个字,据说是民国早期曾任过县太爷的朱唤醒老先生所撰。用白话文题句写匾额,当时是全国少见,兴化府独有的新时代产物。然其含义颇令人折服:据说:某绅士家中丢失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疑是仆人所为。但缺少有力证据,无法报案。故约仆人一同到城隍爷面前赌咒,因仆人文化较低,又崇拜菩萨,怕面见红脸城隍爷。他刚走到仪门自己就主动坦白是他盗窃。该绅士为了答谢城隍爷,特地敬送此匾,原打算书写“威灵显赫”四个字,请教于朱老。朱老先生建议书写“你来了吗?”不但通俗易懂,且可以让做贼心虚的“歹仔”胆寒,其含义是:“你来了吗?本城隍爷已久等你了。”

      (5)戏台:谈到本郡各地戏台,形式颇多;有固定的,临时搭建的,还有用砖石砌筑的简易戏台等。位于城隍庙中轴线上的木构戏台,为三面开口伸出式戏台,台面净宽约14米,前台深8米,后台深4米。不但设计巧妙,特别是中间3米宽的台面板为活动式结构(即演戏时放上搁栅,铺台面板。平时拆卸保管,使中央甬道通行无阻。可直观至屏墙)。而且规模宏伟,雕花装饰华丽。台柱四根用元木制作,台面高1.6米,台口净高约3.5米,歇山单檐屋面。另戏台三面挑梁端部加“垂筒柱”(自台面向上0.4米,下垂0.6米)。筒柱之间设雕花栏板,全部油漆彩画,其不足之处:后台没有化妆室和戏班宿舍。平时使用仪门的北半部统廊为之,若遇三个以上剧团同时演出,只好把两庑“十八司”也充作化妆室。

      另在农历腊月“卅暝”,必定在此戏台上演“炉戏”,让躲债的人们彻夜在庙里看戏。因为债主不可以到城隍庙里向欠债人讨债。为什么称“炉戏”呢?含意是:人家卅暝在家里围炉,因为躲债,尔等只好在戏台前围炉了,故名“炉戏”。

      (6)后内埕及月台:后内埕只有中轴线上一条铺石板的甬道(直通庙大门),两旁均为泥土地面,东西片各植两株荔枝。若自仪门东、西边门边内埕,必须从“十八司”前回廊通过。“十八司”与回廊之间有统长的“木扦式”栏栅。内埕南北长32米(包括月台),东西净宽约24米(包括甬道),即两庑廊沿石之间距离。“十八司”东边为莆田县城隍官厅,西边为仙游县城隍官厅(其余供十殿阎罗王及值班功曹)。

      月台位于正殿下阶,高差约0.2米,东、西、南三面为二遍凿加工的条石砌围护墙,南面甬道设五级石台阶,两旁置垂带石,月台三面建宋式石构单勾栏。月台南北长8米,东西宽20米,是供道士们做“道场”的场所。月台中央摆放一只大铜鼎,两旁相对站立一位约1.2米高双手合十的铜铸童子。

      (7)“正殿”:正殿是城隍庙的主体建筑,面阔五开间,进深四间,重檐歇山屋顶,圆木檐柱及金柱,石柱础为素面复盆形,殿内用大方砖铺地。正殿始建于明弘治二年,在倭寇犯莆时遭烧毁。嘉靖四十四年(1564年)由知府易道谭重建。后历经重修,依然保持着明代古建筑结构的风格。东、西山墙的木构架为“穿斗式”,中间四个木构架为“抬梁式”。所谓“减柱”法,其实就是属于“抬梁式”构架的范畴。施工时先在两跨的边柱上架梁,梁上按照屋面收坡要求放短柱,短柱上又放短梁,如此层层又叠加,直至脊檩下的“雷公柱”止,这就减少了位于正脊下的一根“金柱”(即“内金柱”)。另在柱网交*点上未布满柱子,例如:隔一处交*点立一根柱子,也叫“减柱”。“移柱”则有所不同,即一排几根柱子或个别柱子的位置均不落在柱网交*点上的,叫做“移柱法”(移柱一般位于“老檐柱”处)。可以缩短“老檐柱”与“檐柱”间的距离,加大了“老檐柱”与“内金柱”间隔,构成的两跨为不等跨,以便安排前廊可增减宽度。

      “正殿”曾经被用作剧场,因此在屋顶增开了“老虎窗”通风,殿内加电器照明安装,分隔房间等,难免损坏了一些木构件(斗木共、驼峰、雀替等),特别是对几根直径较大的圆柱下段腐杞部份,前几年在修复、替换、加固施工过程中,都是依靠一班技术精湛的老木工,采用土办法,克服许多困难完成了古建筑的维修任务。

      “正殿”也曾被用作“军事法庭”,以城隍爷当陪审员的趣事。那就在上世纪三十年代(1938年),当时是抗日战争的初期,国民党中央军80师239旅驻莆田,旅部就设在城隍庙内,旅长钱东亮指令军法官在正殿公开审判一起“涉嫌汉*罪”,受审判者是城里人,俗名“鼎成×”及“师公×”等数人。因为庭审只断定其有与汉*来往的企图,但尚无行动事实,故拟从轻发落。为了“以儆效尤”起见,法官当庭宣布:为首者刑杖三十大板(就是打屁股),盲从者减半,刑杖十五大板。本来要“光*”挨打(拉下裤子,露出臀部),因为“师公×”也是居家的道士,与庙里的“师公”同行,早就托人买通“关节”,特地通知受审人家属,探监时捎给厚实裤底加打补丁的裤子,让受审人穿上挨打,以减轻皮肉之苦。但主审法官是北方人,他坚持要“光*”,打板子。此刻庙里“师公”借神明面前不宜光屁股为由,并煞有介事地摇晃“签枝筒”求签,假托城隍爷在上,签示不得无礼,故法官迁就于陪审官,“就着裤子打吧!”结果打得各人虽疼哭流涕,连呼求饶,却没有被打成皮开肉绽,这也算是城隍爷的恩惠吧!

      (8)“后殿”:“后殿”并非“寝殿”,原先是奉祀明代敕封淑德夫人(即陈文龙母亲,陈瓒的宗嫂),故称为“夫人妈殿”。至于后殿正中供奉着清代初年截界时从“平海卫”迁来的城隍及夫人,这可能是基于古代礼节“主礼让,宾居中”的临时安置吗?

      另:府城隍后殿东边宫房保存有各地慈善人家施舍的薄棺材,是专门收殓无主或穷苦人家的尸体。棺材均从“节孝祠”北后的一条小巷进出。“疏房”在城隍爷祭孤或生日时,赠送“劝善文”给香客们。

      (乙)莆田县城隍庙

      莆田县城隍庙位于东大路东段北则(原莆田市政府机关办公行政区南面,与实验小学旧大门相对)。清代光绪十三年(1887年)莆田县知县陈承禧自认为:“莆田县城隍应该有一座独立的庙宇,不可以长期在府城隍东庑“十八司”官厅主持阴政。”遂以东门内“大有仓”旧址,建莆田县城隍庙。(按“大有仓”系储存县公粮的粮仓,故“大有创”北面为“仓后路”,西面为“仓边巷”,南面为“仓前路”,即今东大路东段。)但毕竟是改建的庙宇,没有什么气派,更谈不上规模,又缺敕封主神,因此香火不盛。迨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为国民党县党部。没几年时光,国民党县党部迁至“驿里”,此处则作为旧政权莆田县警察局。而后有一则轰动全莆田的轶事:即新编莆田县县志第34页大事记所载的:“1945年3月1日,警察与青年军冲突,警察开枪射击,重伤一人,轻伤三人。”现简介如下:

      1944年秋,处于抗日战争后期。国民党当局由于兵源紧缺,又值中美联合在缅甸开辟了南亚抗日战场及护卫中印输油管的需要,国民党当局在国统区号召:“十万知识青年从军”的热潮。基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志向,当年莆田有200多位知识青年报名从军应召。1945年春由林一鹤负责,集中驻扎在原莆田县学内(今电力公司大院)待命出发去江西黎川入伍。临行前夕,城里各处搭台演戏欢送青年军,却遭到少数歹警干扰,引发冲突事件。理屈词穷的歹警干扰,引发冲突事件。理屈词穷的歹警,那里是青年军的对手,只好败退警局,关闭前后大门,龟缩在屋子里开枪向大门口射击,致林某颈部重伤,廖某等三人膝部轻伤,当时国民党县长朱云浪立即派人护送受伤者住进“圣路加”医院诊治。  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经过多方面劝解,冲突事件才告平息。但时任“莆田县县立公共体育场”场长的宋景涛(城内后塘人,本名方景荣,俗名“乌荣”,上海东亚体专毕业)亦应召从军。他对此事件气愤难平,特地亲自书写“惩凶檄文”,张贴在警局大门外,文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投笔从戎,民族气节。群众欢送,以壮行色。歹警干扰,居心叵测。为虎作伥,无异国贼。严惩凶手,方可了结。”而后宋景涛也同去江西入伍,编入“青年军208师”服役。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员回莆田,不久赴台湾,在“台北师范学院”任体育教师,1976年退休后赴美国定居,1984年病逝于美国新泽西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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