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莆田文化第一平台
您已经看过
[清空]
    当前位置:莆田文化网>文化综合>2013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公布

    2013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公布

      新学期开学在即,教育收费再度成为学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市物价局近日公布了我市2013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市民如遇教育乱收费问题,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据悉,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在幼儿园住宿的,不含午休)及规定的代办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其中保育教育费方面,今年公办幼儿园的标准有所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3年秋季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2013年秋季前入园的幼儿仍按原标准执行。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具体是: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保教费分别是290元、340元;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分别是240元、280元;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分别是180元、220元;普通幼儿园分别是120元、150元。保教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方面,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只能收取课本费(限价)、作业本费,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可代办服装费和列入教学大纲的社会实践食宿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方面,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其中,一级达标校的择校费每生为1.8万元,二级达标校的为1.2万元,三级达标校的为9000元,都是三年一次性收取。

      今年我市高等及中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稳定。莆田学院学费方面,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200元。中职中专学校免学费。朱金山

    莆田文化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fjptwhw@163.com   联系QQ:935877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