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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樵《通志》编纂的史学贡献

      □余文烟

      郑樵出身望族,因早年丧父,家道衰落,遂隐居夹漈山,刻苦读书,不事科举。一生以“读古人之书”、“通天下之学”和“讨六艺之文”为志向,博览群书,搜访图籍,遇藏书之家必留宿借读;游历名胜古迹,对地理、物候、值被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绍兴十九年(1149年),携带所著140卷书稿,徒步两千里来到临安,进献朝廷。宋高宗诏命收藏秘府。回乡后声名大振,前来求学者超过200人。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幸得高宗召见,授右迪功郎,礼、兵部架阁。后因御史问劾,改监潭州南岳庙,给札归乡,抄写所著《通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完成全书,入朝任枢密院编修官等职。第二年,诏命进献《通志》,未能如愿而病卒。身后留下80多部、近千卷著作。因家境清贫,生前无力刊行,身后多数散失,传到今天的只有《通志》、《尔雅注》、夹漈遗稿》和《六经奥论》等数种。

      郑樵所著《通志》欲“集天下之书为一书”,是模仿《史记》的纪传体通史。全书共200卷、500多万字。内容包括帝纪18卷(附后妃传2卷),谱4卷,略52卷,周同姓世家1卷(附宗室传8卷),周异姓世家2卷,载记8卷,列传98卷(附四夷传7卷)。记述体裁有6种,即帝纪、谱(表)、略(志)、世家、载记和列传。其中较《史记》多出的载记,取法于唐代宰相房玄龄等主修的《晋书》体例,记载中原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的历史人物及其所建立的国家政权。编纂时间,上起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下止隋代。“二十略”中的典章制度涉及唐代。

      《宋史》对郑樵及其《通志》的评价不高:“樵好为考证伦类之学,成书虽多,大抵博学而寡要。平生甘枯淡,乐施与,独切切于仕进,识者以是少之”。清代以来,章学诚、梁启超等开始重视《通志》编纂的史学贡献。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作《释通》、《申郑》和《答客问》等篇章,替郑樵樵及其《通志》打抱不平。梁启超甚至认为,郑樵是史界的一颗彗星,“二十略”有其不朽的史学意义。事实上,对郑樵及其《通志》曲意贬斥或有意抬高,都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史学原则。从整个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脉络来看,郑樵《通志》的纪传部分仅仅是正史和旧史的改编,在体例和内容上都没有创新,史学价值确实不大。但全书的精华集中在“二十略”中,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总天下之大学术”的文化视野

      郑樵在《通志·总序》中说:“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按现代逻辑分析,“总天下之大学术”实际上是综合学术文化,力求建构一个周延而详细的分类系统,以便将来天下所有的学术活动和学术著述囊括无遗。

      根据所论及的文化历史内容,“二十略”可分为四组。

      第一组为《职官》、《选举》、《刑法》、《食货》和《都邑》五略,主要探讨历代王朝的国家建制及其沿革,即行政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城市规划等国家管理制度的历史变迁。

      第二组为《礼》、《乐》、《谥》、《氏族》和《器服》五略,主要搜寻礼乐制度及其历史遗迹,即礼制、乐律、谥法、氏族渊源及其政治地位、器物服饰等社会文化现象及其历史演变。

      第三组为《天文》、《地理》、《昆虫草木》和《灾祥》四略,主要记述天体星象、地理特产、生态资源、灾荒怪异等天人之际的自然现象及其文化意义。

      第四组为《艺文》、《校雠》、《图谱》、《金石》、《六书》和《七音》六略,是旧史《艺文志》的细分化,最能体现宋代学术文化的繁荣状况。其中,《艺文略》突破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建立了一个相当细密的文献目录体系,著录图书12大类、71小类、431种、近13万卷。《校雠略》分21论,论述了图书的散佚、搜访、分数、编次等经验和技术。《图谱略》和《金石略》对各类图表、金石铭刻和书法艺术进行了汇编与解说。《六书略》和《七音略》属于文字学和音韵学的发展各略,由郑樵首次编人史志。

      《通志·二十略》包罗万象,涉及古代学术文化的所有领域,相当于“一部简明的中国古代文化史”。郑樵在《总序》中所说的“大学术”,是比国家典章制度外延更加普泛的文化现象及其学术传统。正是这种“大学术”的文化视野,使郑樵的《通志·二十略》能够与杜佑的《通典》“八门”、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二十四考”相提并论,成为典制体史籍的重要作品。

      第二、“成于一家之学”的会通史观

      在史学思想上,郑樵也有自己独到的会通史观。他说“百川异趋,必会于海,然后九州地浸淫之患;万国殊途,必通诸夏,然后八荒无壅滞之忧。会通之义大矣哉!”从史学体裁上说,“会通之旨”强调通史在史学中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郑樵要实现“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宏愿,就必须设法会通古代所有的文化历史典籍和已有的史学编纂体例。但郑樵对官方组织学者集体编修正史不感兴趣,主张修史要“出于一人之手,成于一家这学”。从思想渊源上推究,郑樵“成于一家之学”的会通史观,是对太史公司马迁“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直接承继。

      除了以“一家之学”会通“天下之书”外,郑樵的史学主张还有三点值得特别提起:一是明确反对“寓褒贬于一字之间”的《春秋》褒贬法,强调孔子编修《春秋》的价值在于法制;二是对怪诞的“五行相应之说”进行了全面否定,他所编纂的《灾祥略》只纪实迹,不论休咎;三是注重实地考证和野外调查,既反对崇高义理,又反对泛滥辞章。针对多数学者终身埋头读书,只知鸟兽草木之名,根本不识田野之物,郑樵非常重视书本知识和野外实物的相互参照。他在夹漈山隐居期间,时常与田夫野老往来,实地了解动植物的生长习性,努力将典籍考订与实物观察结合起来。

      由于郑樵性格孤僻,气质偏狂,对主流学术思潮多有抨击,加上家境贫寒,出身低微,因此,他的史学贡献长期被误解和轻视。他的《通志》是继汉代《史记》之后的又一部纪传体通史,自成一家,有其不可埋没的史学贡献,在编纂体裁上可与《资治通鉴》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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