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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陈建红

      □陈国孟

      “七一”期间,仙游法院少年庭庭长陈建红捧回了由全国妇联委托市、县妇联颁发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此前,被昵称为“法官妈妈”的她还先后获评市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

      自2009年担任少年庭副庭长、庭长以来,她将全部心血倾注在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中,除了充当铁面判官的角色外,更用慈母般的爱来感化挽救少年。据统计,仅2013年以来,她共已审结一审案件302件,其中涉少刑事案件170件398人,民事案件132件,均在审限内结案,无一因事实不清而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回访帮教165人,帮助6名缓刑少年犯考上大学;对136名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多年来默默无闻的付出和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先后当选为市第六、七届人大代表,省第十二届妇女代表。

      人性化庭审,用温馨唤醒少年良知

      作为一名少年庭的法官,她接触过许多失足少年,在依法审理案件时,深深地为他们的失足感到惋惜。她相信:他们绝大多数是出于好奇、叛逆、冲动、无知和缺乏约束力才酿成恶果,她要引领他们走出思想泥沼。

      “孩子你别怕,我会帮助你”,她总是这样说。她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注重积累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庭前,她坚持与每一位失足少年的家长谈心,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交往,寻找“感化点”。庭审中,她运用“圆桌审判”方式,大胆发挥亲情感化作用,营造充满关怀又不失严谨的庭审氛围。这样的庭审,常常使失足少年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在每一个案件庭审结束以后,她最牵挂的事是如何做好失足少年的回访帮教工作。对每个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她都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定期进行回访帮教。对在校学习成绩好被判缓刑的少年犯,她与学校联系解决其复学问题,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发奋学习,已成功帮教6名缓刑少年犯如愿考上大学。

      为了解决无家可归又无生活来源的外地缓刑少年犯及本地家庭困难少年犯的生活出路,她积极与3家爱心企业取得联系,建立帮教基地,为这些少年犯提供就业机会。为帮助缓刑少年犯彻底改正错误,她还成立新生少年帮教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由她担任队长,对少年犯今后的成长进行全程的爱心帮教,使他们重获新生。

      “倘若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视为一片温馨的土地,少年庭法官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园丁,每一棵幼苗的成长都需要园丁的法律呵护!”她说到做到。

      慈母般柔情,用爱心维护儿童权益

      参加工作30年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她3年前主审的全国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开创了撤销监护权制度的先河,得到最高院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据悉,陈建红法官带领的仙游法院少年庭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办案原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工作方针,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司法保护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年来,她敢于先行先试、寓教于审,致力于延伸司法保护工作,通过送法进校园、开展“模拟法庭”、传统文化教育、法官工作室等活动,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04年7月她办理的一起生母虐子案件,开创了全国撤销监护权的先河。当时,她一心想尽自己的努力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历经走访调查等环节,最终将受虐儿童小龙从家暴阴影中解救出来,为其指定新的监护人。案件宣判以后,她还通过主动与市、县两级团委、妇联、民政等各方沟通协调,最后将小龙安置在莆田SOS国际儿童村生活。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反家暴和保护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入选2014年中国十大儿童权利事件、十大青少年法治案件和十大公益诉讼案件。2015年12月,该案又被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等联合评选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陈建红以她特有的细致耐心和博爱情怀,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感化、帮教、关爱未成年人的生动篇章,羸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也赢得了一个充满敬重的称呼——“法官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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