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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清朝木兰陂屡修屡坏说起

      □林劲松

      拙作《清朝木兰陂为何屡修屡坏》说:“1082年莆田木兰陂建成后,历代都曾重修。和以前相比,清朝前期修陂中发生的怪事多。据乾隆《莆田县志》说,‘明以前修十,国朝康熙间修四。’明亡于1644年,从1082年到1644,相间562年,共修10次,平均56年修一次。康熙在位61年,陂就修了四次,平均15年修一次。雍正在位十三年,‘五年,陂决,太守沈公起元修之;十年,又决,太守苏公本洁修之’;到了乾隆二年(1737),大水损坏木兰陂桥石,冯公堤为甚,相间也只有5年。修了又坏,坏了又修,实在引人注目。”(《莆田政协报》1998年9月25日)

      历史名臣林源在修陂记中,无情直书,揭露了清朝前期修陂中的丑恶现象。

      一是官风不正。地方官员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像宋代知军段鹏、明代知府岳正等人那样,来到莆田,为兴化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事业,漠不关心,束手无策,不能为平民百姓排忧解难。这是因为,那时修陂,不是国家拨款,而是计亩论钱,让南北洋受益者出钱。这样做,实行“谁受益,谁出钱”,本无不可,但是,那时从县宰到里甲,无不乱收费,“浮开其费”,连修陂款都敢贪污,视木兰陂为他们的“摇钱树”。就这样,工程没有质量,屡修屡坏,不仅加重人民负担,而且南北洋经济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

      他们还拖延修陂时间,林源说,乾隆二年,大水损坏木兰陂桥石,冯公堤为甚,“斯时亟修,数十金费耳。以均派未妥,邑宰屡易,因循三年,损坏滋多”。幸好那年新的知府来了,否则,不知什么时候修陂工程上马!

      二是施工者也走歪门邪道。他们不讲职业道德,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陂需石,石工揽之,外坚中薄,犬牙钩锁之法不讲也;堤需土,土著揽之,外实中虚,新楗夯硪之用不闻也。”这些人哪里是在修陂?!这是让木兰陂雪上加霜。

      林源的记写于乾隆五年。《莆田县志》说:“乾隆二年堤决,至五年,陈玉友饬得水田亩,按亩捐修,邑人太仆林源记。”据《记》所说,陈玉友那年刚刚上任,“谓陂堤民命攸关,势难复延。乃克日兴工。廉知原派田亩钱浮于费,减其半”,并于这年七月竣工,可谓是雷厉风行,为莆民做了功德。

      但是,这次修陂质量也不高,经不起时间考验。乾隆“十七年秋,霪雨连旬,堤崩十三丈”,十二年后,冯公堤又决。究其原因,是因为陈玉友知府,虽及时修陂有功于民,但他初来乍到,岂能一下子转变世风?!

      相比之下,林源的《记》碑立在木兰陂上,却像警钟一样常鸣,为莆田兴县,或者兴市,做出了贡献。清朝初期,那些贪官污吏,没有远离莆田而去的,肯定日子不那么好过,逃不过人们对他们的谴责。那些偷工减料者,即使口头上不肯承认,但是,在豆腐渣工程面前,谁却都问心有愧。对于后来人来说,特别是新任父母官,有助于提高责任心和自觉性。否则,政治丑闻不断,木兰陂屡修屡坏,南北洋经济哪能得到发展?!

      与此同时也说明,木兰陂的故事要经常讲,反复讲。这是因为,历史使人明智。不用说是古代人,就是今天,也是一样,不知道木兰陂的故事,就会做出蠢事,从八十年代初开始,木兰溪水变脏、变臭的悲剧,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重刊兴化府志》的《序》,值得一读。

      同治十年(1871)七月,兴化知府林庆贻说:“余由福宁调任兴化,于已巳(1871)四月抵任。下车即询取府志。邑绅士佥谓,府志修自前明弘治年间。厥后板片已毁于火,闻有抄本尚存,不识在谁氏之手。嗣有邑职员……”三个月后,《重刊兴化府志》就出来了,可谓是雷厉风行!

      影响怎样?肯定很好。这是因为,弘治《兴化府志》不仅系统地介绍了宋、元、明三朝兴化三县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发展情况,而且还有“官监”两卷,对父母官治行、治才,进行具体介绍。由于周瑛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所以,木兰陂建成后,后来的父母官“加固”等实际行动,受到了他的好评,在官监中予以肯定。让后来的父母官向他们学习。在宋选举志中,他又采用夹注的方法,简单介绍了宋朝政治制度的变化。例如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王拱辰榜之后夹注:“是年赐《大学》,自后与《中庸》间赐。”这个记载告诉我们,在宋仁宗时,初开始,《大学》和《中庸》作为礼品分别赠送给新科进士们,寄他们以厚望。所以,宋朝中期的改革是从教材改革开始的。从此,亲民成为新课题,无论是君是臣是民都要考虑如何亲民。他这样做,是在辅导读者学习宋史,让他们对宋元明史有独特的认识。

      笔者正是这样,2008年5月,买了市志办新出的《重刊兴化府志》。不久,拙作《重刊兴化府志里的父母官》就见报了。过了四年,我终于投入了宋史研究,至今已经写了一百四五十篇新宋论,特别是对宋朝中期(1030-1125)改革,有了正确的评价。现在回想起来,首先要归功于周瑛。

      拙作《王安石:农工商诸业并重第一人》说:“就这样,扶植商业,农工商并重,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大道畅通了。结果,宋神宗富了,宋徽宗更富了……更重要的是我们伟大的祖国从此由古老的农业国,更上一层楼,成为了近代新型的农工商并重的先进国。首先,”苏湖熟,天下足“——出现了第一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其次,植茶面积不断扩大,到宋徽宗时,全国每年课茶2400万斤左右;宋朝后期,仅成都路和利州路两个路,年产茶叶就达到2100万斤;其三,造船业日新月异,为国内外贸易服务,熙宁年间在东京建成了世界上最早的船坞……所以,王安石变法在全国各地大得人心,使中华民族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飞跃!”

      所以,我觉得林庆贻知府,实实在在为兴化做了一件大好事。读史使人明智,说话做事都会比较认真。木兰陂屡修屡坏——谁希望自己在乾隆志上,留下劣迹?要是学了弘治《兴化府志》,那么,清朝初期也就会像明朝初期那样,全郡上下一条心,关爱木兰陂,让她永葆青春。这就是学习历史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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