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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率先出台“产业人才18条” 呈现“八个首次”亮点

      11月25日上午,中共莆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莆田市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莆田人才开发的总体情况、人才需求主要方向和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等,并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

      据介绍,目前,莆田已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优秀的人才队伍,截至2014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2.9万人。今年10月份,莆田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市级优秀人才退出制度的意见》等两份文件,此次新出台的意见简称“产业人才18条”,主要涉及人才工作补助、人才社会实践、人才保障房建设、股权激励、职称评定等内容。

      其中,呈现“八个首次”亮点,即:首次对人才进行分类,突出高层次的同时,兼顾莆田市急需紧缺人才;首次对企业人才给予工作补助;首次对高技能人才给予工作补助等待遇;首次对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按其每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不同比例给予补助(以前主要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对股权等激励作出规定;首次对设立名师、大师工作室授权自主评鉴人才,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指导制定;首次对引进人才的子女配偶就业符合考核程序(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只要有编制、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可以简化程序;首次对义务阶段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选择民办学校费用减免作了规定;还对人才租房、购房补助作了统一规范。同时,按照“谁引进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权责一致原则,对市级优秀人才退出方式、退出程序、退出管理进行规范,健全完善了人才流通机制,推动人才“能进能出”,激活人才队伍活力。

      此外,东南网从发布会上还了解到,莆田大力开展产业人才专项服务行动,推动企业创新驱动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院校合作,如9月份,与清华大学联办的“创新与转型升级”高级研修班等;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服务等,更好地促进人才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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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政策具体内容:

      (一)创业创新有资助

      对来莆创办科技型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对个别特别重大的补助项目经企业另行提出书面申请,可“一事一议”。

      (二)入选人才有补助

      入选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市里按1:0.5比例配套;入选市级人才项目最高可补助150万元。

      (三)产学研用有补助

      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共同开发,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科技项目和技术,最高给予100 万元补助。

      (四)发明专利有激励

      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给予1-5万元补助。

      (五)在莆工作有津贴

      对企业引进或招聘并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莆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凭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800—8000元的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3年。

      (六)职称待遇有倾斜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限制,并优先评聘。设立专项事业编制,允许引进人才直接挂靠到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公立医疗机构等平台,到在莆的民营医疗机构工作。

      全日制本科毕业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具备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具备博士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试用期满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有突出贡献的,可通过补充渠道直接推荐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七)平台建设有支持

      对获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及在我市设立重大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等各类成果转化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八)参加实训有补助

      对“985”、“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科研院所理工科本科生、在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点)在站博士后,来莆实习实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在省里给予实习实训人才补助的同时,市政府按接收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0元工作经费补助,专项用于实习实训人才的交通、食宿补助等。

      (九)帮助引才有奖励

      对积极推荐并成功引进入选国家、省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计划人才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以及自行引进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百人计划”人选的用人单位省市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的引才补助。

      (十)工作场所有提供

      用人单位应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用房,在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请、工作车辆、进修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重点保障。

      (十一)租购住房有保障

      对提供短期服务(每年在莆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杰出人才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政府免费提供不少于80—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周转房住宿,或由用人单位自行租住,政府每人每月给予租房补助1000—3000元,所需经费由人才所在县区(管委会)承担。

      属于长期工作的(签订服务期5年以上且每年在莆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以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为准),其本人及配偶在城区住房面积不超过莆田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准入条件的,可优先申购经济适用房和人才公寓(不受经济适用房优惠面积的限制),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安家费一次性补助,杰出人才按省里补助的1:0.5比例配套、领军人才20万元、高级人才5万元,所需经费由市政府和人才所在县区(管委会)各承担一半。

      允许人才购买共有产权房,人才获得100%产权且在辖区内工作满10年后可上市交易。

      (十二)缴纳税收有奖励

      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3年内分别按个人每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50%、20%给予补助。

      (十三)股权激励有奖励

      对企业给予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的股权奖励、股票期权、科技成果入股等奖励,按其当年度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十四 )名家工作有补助

      支持行业和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工作室”、 “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名医工作室”等,经市直相关部门认定的市级工作室,按原来经费渠道,每个周期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设有“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的企业或行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自主对技能人才评价鉴定,市直相关部门给予指导认可。

      (十五)子女就学配偶就业有优待

      完善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入园、入学的原则和引进人才意愿,按照引进人才在莆居住地,分别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协调安排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随迁子女初中阶段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由市财政负责其学费。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随迁子女高中阶段选择民办学校的,不需缴纳任何赞助费,只需承担同级公办学校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责。

      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在莆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县区(管委会)协调安排,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发放生活补助;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

      (十六)人才待遇有优先

      入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的海外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建立市领导与高层次创业创新引进人才挂钩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高层次创业创新引进人才成绩突出的,对符合条件的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的人选予以优先推荐;设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提供 “一站式”服务。东南网记者 李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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